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課外競賽參與 |
4% |
參加全校性運動賽會或院系、個人校內外運動性競賽,每一項加總分1分。 |
2. |
出席與參與 |
36% |
1.請假一律以學校請假系統辦理,恕不接受口頭、書面、託人轉知或其他方式辦理。
2.有關請假、曠課、扣分係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處理。
3.曠課一次扣總分5分。
4.事假一次扣總分3分。
5.病、生理假一次扣總分2分
6.遲到一次扣總分1-4分。
7.公喪假不扣分。
8.見習核準者第1次不扣分,第二次起每次扣總分1分(特殊情況再議) |
3. |
技能測驗 |
60% |
1.Z字型屈折跑,佔30%
2.發球或高遠球對打擇一,佔30% |